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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 Cards in this Se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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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善意不知甲非真正權利人,可否主張不論甲之法定代理人是否承認該物權契約行爲之效力,均得依801及948等規定主張善意取得機車所有權

學:中性行爲說?/非屬中性行爲,仍有79之適用說?

中性行爲說:限制行為能力人甲所處分者,終究是他人的財產,對甲自己的權益不生影響,應認屬「無損益之中性行為」;經類推適用77但書規定,甲得自行有效為之,無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承認

依此,該無權處分行爲,除了未經本人乙之承認外,其餘成立或生效要件均已具備,那麼當丙符合801及948規定時, 即可主張善意取得機車所有

非屬中性行爲,仍有79之適用:民法善意受讓之規定僅能補正與人無讓與權限的瑕疵,該無權處分行為仍應具備其他成立與生效要件,包括:讓與人應有行為能力。

在甲之法定代理人尙未承認該無權處分行爲之效力前,該無權處分行爲尙未發生完全之效力,丙即不得主張善意取得機車所有權

75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,無效

雖非無行為能力人,而其意思表示,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

方意思表示無效

權契約不成立,不生所有權移轉之效力

92!!: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,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

面解釋,被脅迫意表撤銷後得抗善3

被脅迫意表撤銷後得抗善3

優先保護表意自由(>交易安全)

王:無效法律行為生

效法律效果,並非沒有效力

銷無效法律行為後

善3(無善取)主張767

118權移轉

無善受

79:限行未得法代之允許,所訂立之契

須經法代之承認,始生效

118債權惡3:效力未定

無善受。無87!但

制行為能力人受移轉之物權行為

純獲法律上利益之行為(77但:79行為能力之瑕疵被77但治癒

118債權:善3

債權無善受>有無87!但:相對無效

298!讓與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


縱未為讓與或讓與無效,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,對抗讓與人

隱名代理

學實承認

顯名代理

明為本人代理之意旨

107: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,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

但第三人因過失而不知其事實者,不在此限。

169: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,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,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

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,不在此限

170匯款>混合

X767,V179

存款

費寄託

丙持乙真正的存摺、印鑑章及身分證等文件,向郵局請求給付,丙乃屬持有表彰債權之文書,並據以主張自己乃享有該債權之「債權準占有人

依310第2款,只要郵局善意不知丙非真正權利人而爲給付,即可對乙生清償之效力

310第2款,當受領人係債權之準占有人

以債務人不知其非債權人者爲限,始生清償之效力

用309、310

須所持表彰債權文書為真正

310(2)

彰債權文書、持有之人表示為債權人、相對人善

丙未經乙之同意或授權,冒領乙之存款而爲乙訂閱雜誌

丙主觀上雖是為本人乙之利益,但其管理行為卻未依本明示或可得而知之意思,以有利於本人的方法為之(第三人立場,應屬不適法無因管理

不適法無因管理者,只要本人未主張管理所得之利

本人與管理人間之法律關係即不適用172以下規定,而應回歸其本質而適用侵權行爲或不當得利之規範

社區管理委員

無權利能力社團

用本人名義

309

用自己之名義(準占有人

310

309!依債務本旨,向債權人或其他有受領權人為清償,經其受領者,債之關係消滅

持有債權人簽名之收據者,視為有受領權人。但債務人已知或因過失而不知其無權受領者,不在此限

310:向第三人為清償,經其受領者,其效力依左列各款之規定

一、經債權人承認或受領人於受領後取得其債權者,有清償之效力。二、受領人係債權之準占有人者,以債務人不知其非債權人者為限,有清償之效力。三、除前二款情形外,於債權人因而受利益之限度內,有清償之效力

166 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

在該方式未完成,推定其契約不成立

3!依法律之規定,有使用文字之必要

得不由本人自寫,但必須親自簽名

3!之適用對象,原則上僅限於法定要式行為

但有學者主張,約定要式行為亦可類推適用

經類推適用3條第1項,該買賣契約因缺少買受人之簽名,

尙未具備約定方式,該買賣契約推定不成立

支存

消寄加委任

權代理

義、表現(107、169

107與169區別

無授予代理權:169從無被授予

107

前有外部授權,事後在內部限制或撤回

169

從未授予代理權+自己行為

無權處分+無償贈

要檢查是否有183 之適用或類推適

險負擔移轉+事後給付不能

225!!

權無權處分+通謀虛偽

87!但

183不當得利之受領人,以其所受者,無償讓與第三人,而受領人因此免返還義務者

第三人於其所免返還義務之限度內,負返還責